高质量发展与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问题对策
2022-12-02
近年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金融支持有关的政策措施,涉及到税收、财政、服务以及融资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实施
一是出台了诸多举措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各地政府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之间能否有效衔接等问题愈发重视,提出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对于重点培育企业的改制上市应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并对其改制中的税收费用予以优惠或者减免政策。二是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基金带动创业投资的发展,以实现科技规划和创业投资的完美对接。部分地区为了给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加大了对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社会有效资金合理的引入科技领域,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助力。三是各地政府部门、国家发改委支持集合债券的发行,创新了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模式。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有利于各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四是各大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相继出台了科技贷款政策,丰富了银行科技信贷产品种类,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五是政府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实现快速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出了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等重要措施。
二、企业科技创新的突破点
现阶段,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以轻资产企业为主,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物,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高技术”。随着生命周期阶段的不同,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融资困难等问题在科技创新型企业中显得尤为突出。融资难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就金融行业而言,各大金融机构对为风险系数很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其更倾向于为规模庞大、固定资产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性强的传统企业以及大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等服务。金融机构对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数量多、以无形资产为主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较小。第二,就政府而言,尚未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制定成熟的、全面的支持体系,政策扶持方面未能以点带面,并且对事后补救、风险补偿以及投资引导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当前现有的扶持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合作非常少,而大多倾向于银政企合作的方式,无法实现以点带面的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与支持。第三,就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由于企业自身的特点,导致其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扶持。一是部分科技创新型企业不具备设备、厂房以及土地等有形资产;二是部分科技创新型企业监管能力低下,治理水平不高,不能将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面向社会公布,面临较大的融资风险;三是部分科技创新型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风险系数高,无法得到股权及债券投资机构的重视。
三、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1.科技创新型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差。就企业自身角度而言,首先,科技创新型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实力较为薄弱,经营波动大,缺乏风险抗击和应对的能力,难以取得投资者的认可。风险系数高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特点之一,因此,投资者应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其次,科技创新型企业信息不公开,经营透明度低。投资者作为非专业人士,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专业知识、核心技术等缺乏深入地了解,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前景也较为迷茫,上述因素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成为阻碍企业获取外部融资最为主要的原因。再其次,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对匮乏,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较为丰富,然而,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被评估,所以无法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的担保。
2.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协同性不够。各地政府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建设科技创新型企业,并且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及措施,为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然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依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1)制定的政策法规不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较为零散。就政策法规实施成效而言,只在某一方面取得效果,而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依然缺乏一套体系完整的政策法规的有效规范与指引。(2)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针对性政策比较少。一般而言,对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支持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措施都是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而对中小型企业不具备普适性,无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有力支撑。(3)与创业风险投资以及科技贷款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处于科技银行发展的初级阶段,现行的科技银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政策、制度考评体系等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科技银行稳定运行提供保障。此外,创业风险投资自律组织的缺位,导致整个创业投资行业一片混乱,监督与管理相对困难。 (4)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创新型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减免等,国家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与税收优惠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政府未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财政上的支持,也没有为其出台专门的税收政策。
3.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不完善。从我国当前的金融资源运行情况来看,社会资本流动性较强,资本市场运营、债券的发行等都反应出资金总量的富足,唯独缺乏的是把资金合理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的有效机制。就投资金额角度而言,创业投资类的企业针对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投入的资金份额较少。例如,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其科技金融产品的创新方面依然存在诸多不足。首先,抵押、担保是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中重点关注的内容,而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特点是“轻资产、重技术”,这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背道而驰。其次,科技创新型企业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步伐缺少一致性。企业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不同发展的阶段对融资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商业银行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无法达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尤其适合创业初期或成长阶段企业的金融产品更是少之又少。金融支持机制的不完善,致使社会资金不能真正被引入到企业之中,对企业的创新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4.金融支持的社会中介服务不健全。导致科技创新型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信用认证的缺失。如果企业在融资时没有进行信用认证,商业银行则会要求企业出具信用风险应对办法等证明材料,这与科技创新型企业风险高、担保资金少的特点相冲突。我国企业转型升级进程日益深入,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以知识产权、科研成果以及核心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主,但当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机制及交易体系依然不够成熟,兼具权威性与专业性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相对较少,致使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服务的积极性大打折扣。目前,全国各省、市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与投融资企业搭建了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以确保《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落实。但由于平台建立时间不长,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依然不高。除此之外,我国很多省份仍未组建科技金融联盟,导致各地政府、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办法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缺乏基于金融支持的、健全的中介服务,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企业转型升级造成不良影响。
四、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建议
1.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就内部因素而言,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加强自身创新能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与内部财务制度体系,强化队伍建设,改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融资能力,以便于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好地防范及控制融资风险。
①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直观体现,而专利技术则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想在同行业保持领先优势,就必须积极地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大力引进优秀的高新技术人才。由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要素是研发人员,其主导了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因此只有确保研发人员的素质优良,才能为新技术的成功研发提供充分保障。二是对世界各国新技术发展动态保持密切关注。一项技术能否被称为“新”,其关键取决于该项技术是否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科技创新型企业应保证信息接受的畅通,对新技术发展动态可以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地掌握。三是增强科技创新型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意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四是积极与其他技术领先的优秀技术创新型企业展开交流、学习与合作。
②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财务制度,不断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实现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对于经营不善、连续亏损的企业应当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资产重组,进一步推动资源配置与资本结构的优化。完善的会计制度可以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导致的投资者减少资金投入的现象,使科技创新型企业吸引外资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型企业可以在会计制度及准则的基础上,尽快构建兼具规范性和系统性的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使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得到充分保证,制定详细、合理的融资方案,对融资结构予以优化,强化自身融资风险防范能力。
③优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治理结构,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其独有的先进性,适应了市场发展的需要,保证了政企分开、权责分明、产权清晰。因此,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学习、合理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使其内部治理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型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改善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要健全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与运营能力,提升管理质效,提高生产效率,使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的信任感得到显著增强;二是提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改变科技创新型企业生产粗放、体制僵化、管理落后的不良现状。
2.构建政府引导扶持平台。①强化政策协调能力。近年来,我国针对企业融资扶持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和措施,但仍然无法帮助企业真正走出融资困境,其关键因素是金融政策的协调能力不够。为此政府要虚心学习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不断提高科技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做好企业融资政策及措施的协调工作,一旦时机成熟,便可通过法律的形式颁布相关金融政策,并且要切实有效地发挥政策的作用。要对金融资源进行合理地整合与优化,以解决金融政策分布零散、无法统筹财政资金等问题,使资源可以均衡分布。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潜力巨大的企业给予充分的栽培和适当的政策倾斜,切实发挥政府金融扶持政策的作用。
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倡导企业合理使用风险基金、天使基金等,发挥财政政策对于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正向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健康发展。要想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位,就必须提前做好统筹安排工作,不断创新及完善财政投入方式,通过事后补助、风险补偿、贴息贷款以及无偿援助等形式,大力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推动企业早日完成创新转型和升级。
③强化监督引导能力。金融机构应强化创新力度,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金融类产品,增加企业科技创新贷款的额度,做好资产重组、直接融资等相关融资服务;鼓励担保机构拓展业务种类,创造出满足企业创新发展要求的保险类产品,构建集产品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为一体的保险保障制度。完善科技贷款奖励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以提高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热情,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帮助企业顺利实现融资。此外,在当前全球紧缩银根的大背景下,只有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法律制度,加快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合理引导企业上市,从而帮助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成功上市。
3.构建多元化金融机构主导支持体系。①转型升级商业银行信贷结构。银行要加大对企业信贷资金投入的力度,确保企业信贷水平与信贷结构之间的平衡性;强化对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符合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的信贷管理机制。
②建立科技银行,为具有较高经营风险的高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很多大型城市已经建立了“科技银行”等银行机构,但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其运营模式并无很大差别,所以不能从真正意义上将其称为科技银行。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依然是通过银行贷款。因此,要鼓励各省建立科技银行,构建一套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科技金融运营体系,为企业创新及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③拓宽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制定各类融资方案,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股权融资,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与外币基金以及离岸基金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利用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融资形式,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拓宽融资渠道。
④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近年来,信用担保体系在我国发展态势良好,但仍然存有一系列缺陷,例如,大多数基层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十分有限,注册资金不足等。因此,在当前转型升级形势的驱动下,我国应积极学习发达国家担保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担保机构的业务种类,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进一步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奠定基础。
4.架构社会中介服务平台。我国应对社会中介服务平台予以严格、统一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细则与法规政策,完善现有的国家级技术创新试点工程和创新试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帮助企业顺利实现融资。第一,拓宽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利用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区域性金融市场等,可以有效聚集金融中介服务资源,从而达到开拓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的目的。第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地政府、金融机构要尽快完善与科技创新以及银行信贷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搭建科技信息数据系统,确保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资源传递的畅通。吸引更多的科技创新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加入到“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中,优化整合各个地区五花八门的信用平台,更好地实现科技金融资源信息共享化,为企业优化升级和创新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第三,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税务、工商、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参与,应健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税收、法律制度等非银行信用数据,完善企业信用报告。切实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由于信用缺失而导致的融资困境。第四,完善金融中介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型企业以无形资产为主,可用作抵押的有形资产少之又少,针对这一特点,我国要尽快规范和完善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资产转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建设兼具科学性和权威性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成立一批优质的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及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积极倡导高等院校、科研所等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作者: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