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 主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学会 |
国际刊号: | 1005-8656 | 国内刊号: | 15-1116/P |
出版地方: | 内蒙古 | 邮发代号: | |
周期: | 双月刊 | 语言: | 中文 |
主编: | 乌兰 | 曾用名: | |
影响因子: | 0.21 | 审稿周期: | 1个月内 |
英文名: | Meteorology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 期刊级别: | Array |
《内蒙古气象》于1977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15-1116/P,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内蒙古气象》按照确定的办刊宗旨,在刊载科技论文,促进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为内蒙古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主管部门和广大读者的认可。
1.1《内蒙古气象》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
1.2《内蒙古气象》撰写格式: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全称、省、城市、邮政编码;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为促进国际交流,科技论文增加英文摘要,请作者附论文的英文题名、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和英文关键词。
1.3《内蒙古气象》每篇稿件最好不超过4000字(包括图表且不超过5幅),须清楚地打印或誊写在A4打印纸或稿纸上。
1.4文稿中图、表要精选,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标出所在位置)。图表内容切忌与文字表述重复。插图附于文稿文字的后面,并写明图号、中文图题。插图要标明纵、横坐标的物理量及其单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需注明表号、中文表题及表中有关量的单位。外文字母及符号须分清文种、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也可用铅笔标明。
1.6专业名词术语要表达准确;物理量和计量单位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