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 主办单位: |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
国际刊号: | 1007-2454 | 国内刊号: | 63-1024/X |
出版地方: | 青海 | 邮发代号: | 56-12 |
周期: | 季刊 | 语言: | 中文 |
主编: | 安世远 | 曾用名: | |
影响因子: | 0.21 | 审稿周期: | 1个月内 |
英文名: | Journal of Qinghai Environment | 期刊级别: | Array |
《青海环境》于1984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63-1024/X,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青海环境》作为宣传青藏高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窗口,立足青海,面向全国,突出高原特点,反映高原环保科技成果。可供有关领导干部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科研、教学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公众参阅。
1.1《青海环境》文字精练,论点明确,数据准确可靠,逻辑严密,标点准确。文字一般不超过5000字。
1.2《青海环境》来稿手抄、打印均可。手抄稿请用钢笔在方格稿纸上誊清,字迹工整,打印稿请用A4纸单面打印。
1.3《青海环境》稿件应包括:题目、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7个部分。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关键词3~8个,正文中插图请用描图纸黑墨绘制,务求线条光洁,图内文字用铅笔标写清楚,同时在文中留出图位,下端写明标题。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式,其上方标注表序、表题。文内标题层次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2、2.1、2.1.1,左起顶格书写,当标题超过4节时,请用a、b、c表示。
1.4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物,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码,并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方用方括号标出。
1.5自收到稿件之日起,编辑部将在6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