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主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湖南长沙建设信息中心 |
国际刊号: | 1008-0422 | 国内刊号: | 43-1255/TU |
出版地方: | 湖南 | 邮发代号: | 42-149 |
周期: | 月刊 | 语言: | 中文 |
主编: | 谭建华 | 曾用名: | 中外建筑 |
影响因子: | 0.52 | 审稿周期: | 1个月内 |
英文名: | Chinese & Overseas Architecture | 期刊级别: | Array |
《中外建筑》于1995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43-1255/TU,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中外建筑》2001年度获建筑优秀科技期刊。
1、《中外建筑》稿件须完全按正规论文的形式:标题、作者姓名、摘要(100-200字)、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标题、姓名、摘要、关键词要译成英文,文章最后注明参与文献、作者单位、职称、邮编、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来稿须包括文字和图片两部分,文字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求主题突出,条理分明,数据可靠,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图片应与文中内容相符,且精美符合要求:原始照片(不小于7寸)或电分稿(分辩率在350DPI以上,用JPG或TIEE图片格式刻制光盘);大幅图片要符合整版刊登的需要;设计方案、实例、作品等须配有少量说明文字。
3、《中外建筑》标题完整,作者明确,多位作者分属不同单位时作者与单位应一一标注,单位要求具体到科室,地市齐全,邮编正确。
4、《中外建筑》摘要尽量写成综合报道性文摘,简明扼要,结构施工类论文一般不用数理公式和表格,若需要请将其压缩到最少限度。
5、中外建筑所发表的论文均属作者观点,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来稿文责自负,文章、图片所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它权利,本刊恕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来稿勿一稿多投,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请作者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