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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律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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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
出版地方: 北京 邮发代号:
周期: 年刊 语言: 中文
主编: 刘猛 曾用名: 清华法律评论
影响因子: 审稿周期: 1个月内
英文名: Tsinghua Law Review 期刊级别: Array

期刊详情

清华法律评论杂志简介

主要从事期刊订阅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并非《清华法律评论》杂志官方网站。办理其他业务请直接联系杂志社。电话:010-62770175,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 《清华法律评论》(半年刊)创刊与2006年,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独立创办、运作并公开出版的法律类学术期刊,其前身为清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明理学刊》。 2005年11月,原《明理学刊》进行全面整合提升,更名为《清华法律评论》,每年发行二期。第一卷第一期将由法律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现向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从业者征稿。 说明:该杂志未出现在最新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内,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清华法律评论杂志栏目设置

论文 主题研讨:行政权力的内外部约束机制 主题研讨:侵权责任体系的建构 明理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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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

1、《清华法律评论》来稿题材、体裁和字数不限,举凡论文、评论、书评、译文、案例评析者,均在接收之列。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当下热点问题、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文章。

2、《清华法律评论》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参照《清华法学》),来稿请附英文标题,论文类稿件请另附英文摘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words)。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清华法律评论》编委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3、《清华法律评论》目前不向作者支付稿酬,但将赠送发表文章的作者当期刊物五本。由于来稿数量较多等原因,恕不退稿。如本刊在作者或译者投稿日起2个月内未加回复,可视为拒绝采纳该来稿。4、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所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必然反映编委会或者主办机构的观点或立场。

5、投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或邮政渠道(见下附地址)。电子版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书面投寄请使用打印稿(A4规格纸张),并同时将文章电子版发至本刊电子邮箱。来稿务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包括:姓名、性别、国别、目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

6、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作者已经知悉并同意《清华法律评论》的约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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