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冠期刊网

论述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2022-06-08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有效地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弥补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践过程之中所存在的各类不足,为该制度的建立提供相应的救济以及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因此本文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相关性进行论述。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实力有了极大的提升,为了保障我国在全球化趋势的过程之中实现自身的稳定发展,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这一重要的发展战略,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法律建设的过程之中存在许多的不足,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知识产权法在我国起步较晚。作为两大不同的法律部门,在民法实践的过程之中,知识产权法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结合相关的理论分析以及实践研究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法起源于民法中的侵权法,因此两者存在许多紧密的联系。其次,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侵权法都实现了自身的稳定运作,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越来越多元。在19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结合,国际公约以及条约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开始积极地将不正当竞争法纳入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之中。


  学术界也受到了这一立法趋势的影响,在实践研究的过程之中站在不同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以及含义进行界定。从目前来看,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促进知识产权法的完善,但是结合本文的实践理论分析可以看出,如果直接将这两者相联系会产生许多的不利影响,难以区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无法在法律建设的过程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必须要了解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区别。通过对世界立法趋势的分析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国家在完善内部法律法规的过程之中直接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知识产权法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完善自身的功能以及条约,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法律界也形成了一种影响较为广的观点,大部分学术界都认为,知识产權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尽管这一理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却直接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法律联系,无法更好地实现法律制度的明确性及合理性。


  二、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首先,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狭义及广义上的区别,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说,广义上的定义包括狭义上的定义,同时还存在许多的竞争行为。狭义上的不正当行为主要立足于该行为的本身,尽管该行为存在许多的不正当性,但是仍然涉及许多不同的环节,尽管限制竞争行为与知识产权法之间不存在一定的直接联系,但是对于狭义上的竞争行为来说涉及许多的知识产权法,这两者之间的区别直接揭示了反不正当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联系。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亲缘关系


  通过对两者立法的目的性分析可以看出两者比较相似,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以稳定现有的竞争秩序为立足点和核心,真正维护社会的稳定运作,为消费者以及竞争者的合法利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相比之下,知识产权法则更加侧重于对个人以及企业治理成果的保护,另外还涉及许多与商业标记以及其它财产以及人身利益,通过这种形式来维护市场的稳定运作,因此在立法目的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都以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维护为基础。


  其次是指导原则的相通性,公平竞争秩序主要以外力的干预为立足点和核心,因此受到了市场信用的影响,在市场信用形成的过程之中,市民之间必须要以自律以及相应的社会原则为基础。我国在建立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中明确强调,在整个市场交易运作的过程之中,我国必须要以诚实信用评等公正以及质量为立足点和核心,在商业道德领导之下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真正地实现互利共赢。相比之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中所涉及的国家权力相对较多,其中公民自律也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但是,与其相关的各类基本原则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民法特征,由此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还存在许多的相通之处。


  (二)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差异


  对于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知识产权法来说,两者最大的差异主要存在于权利保护方式上。首先,知识产权法既可以直接将相应的权利授予给行为主体,同时还可以结合行为主体的具体行为要求允许其实施相应的权利,另外其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来禁止各类不当的行为。相比之下,对于不正当竞争法来说,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之中还存在诸多的不足,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知识产权法在法律命令上的差异可以看出,两者在立法目的以及法律地位上的差异,同时两者在立法目的及精神上亦存在许多的相反之处,只有在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后,反不正当竞争法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同时当事人才可以获得一定的权利,启动该法律的实施,避免各种不正当行为的产生。除此之外,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说,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必须要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为立足点和核心,只有当该行为产生之后才能够保障反不正当竞争法拥有一定的法律实施空间以及价值。


  三、结语


  在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过程之中,我国除了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之外,还需要明确不同法律要求之间的联系以及差距。尽管知识产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我国的起步时间较晚,同时,学术界以及理论界还没有对这两者进行准确的界定,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之中,我国可以结合国家的基本国情理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之处,更好地发挥两大法律的作用和价值,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杨红军;;从“权利”到“资本”的跨越——评《知识产权资本化研究》一书[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0年11期 

  [2]胡伟东;李昕岳;;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保护[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3]何荣华;;知识产权法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学理论;2011年16期 

  [4]薛生全;;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J];理论界;2011年08期 

  [5]陈晓宇;院国强;;论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与完善[A];WTO法与中国论丛(2009年卷)——《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C];2008年 

  [6]刘丰;关于我国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 

    作者:李群


论文中心更多

期刊百科
期刊投稿 期刊知识 期刊审稿 核心期刊目录 录用通知 期刊版面费 投稿期刊推荐 学术问答
基础教育
小学语文 中学语文 小学数学 中学数学 小学英语 中学英语 物理教学 化学教学 生物教学 政治教学 历史教学 地理教学 科学教学 音乐教学 美术教学 体育教学 信息技术 班主任管理 校长管理 幼教 教育管理 微课教学 作文教学 德育教学 教学设计
医学论文
内科医学 外科医学 预防医学 妇科医学 检测医学 眼科医学 临床医学 药学论文 口腔医学 中西医 中医学 外科 护理 基础医学 急救医学 老年医学 医学实验 儿科医学 神经医学 兽医学 肿瘤医学 综合医学
职业教育
教育学原理 电影文学教育 学前教育 教育学管理 高等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职业技术教育 成人教育学 特殊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家庭教育 教育毕业 中专中职教育 教学设计 国学教育 学术研究 大学教育
药学卫生
社区门诊 医药学 医患关系 医院管理 疾病预防 保健医学 公共卫生 医学教育
文科论文
农业经济 工商管理毕业 会计毕业 行政管理 法律毕业 市场营销 经济毕业 汉语言文学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物业管理 新闻学 企业管理 金融银行 社会科学 食品安全 办公档案 审计学 税务税收学 外国文学 哲学
理科论文
机电毕业 土木工程 计算机毕业 电气毕业 建筑毕业 电子商务 工程毕业 设计毕业 机械制造 汽车毕业 园林毕业 农学毕业 数控毕业 软件技术 水利工程 环境生态 畜牧渔业 化工毕业 科技创新 石油矿藏
论文格式
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摘要关键词 目录提纲 论文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其他 论文答辩
职业论文
教育论文 经济论文 科技论文 财会论文 管理论文 医学论文 法学论文 文学论文 工业论文 建筑论文 农业论文 水利论文 计算机论文 社科论文 机械论文 生态环境 中西文化

先发表后付款 不成功可退款

权威机构认证 专注期刊10余年 1000余家杂志社长期合作

缔冠期刊网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1998- 缔冠期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