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快播侵权被处天价罚单中的行政法问题
2022-06-08
摘要:行政处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行政处罚相对来说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手段,必然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限制和剥夺。近期,快播被处2.6亿元天价罚单的新闻见诸媒体,引起很大反响。笔者针对这一事件中涉及到的行政法问题进行总结,从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比例原则的运用、听证程序与听证当事人权利这三个方面对这一热门事件进行分析。
关键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比例原则;听证程序;听证当事人权利
案情简介
快播是由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推出的一款可以点播视频、查找资源的播放器软件。快播不主动生产内容,但却以其便捷的搜索和qvod点播功能吸引了众多网民的青睐,为盗版和不良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传播、收看渠道。快播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其他正版影视网站却因快播的侵权行为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快播公司的发展模式一直饱受业界诟病,并且该公司频频遭正版影视网站起诉或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处以2.6亿元人民币的罚款。2014年6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该张罚单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史上的最高罚单。
这一事件见诸媒体后,引起了很大反响。快播公司此前曾被行政机关处以过行政处罚,此番又被处以天价罚单有何依据?这一天价罚款的数额如何确定?快播公司在面对行政处罚时有何权利?笔者将对这些问题通过下文进行浅显、简略地阐述。
一、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权
(一)行政处罚简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①目前为止,对行政处罚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表述,大多由行政法学者根据自身研究总结而得出。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一些情形下甚至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行政处罚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有专门的《行政处罚法》,用以规范行政处罚这一行政行为。
然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可能详尽规定行政处罚的一切事项,因而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量权限,以便更加灵活、机动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出现了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问题。
(二)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具体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在什么幅度内处罚所进行自由裁量的一种权力。
自由裁量权存在于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之中,表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法定幅度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最高、最低幅度内作出行政处罚。例如对胁迫、诱骗及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二,法定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具体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而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范围内选择适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但不同的行政机关可以适用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并不相同。其三,对情节严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条文中常见的“情节严重”的表述,是不确定的一个法律概念,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就是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自主判断的一种自主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没有规定哪种行为或行为到达哪种程度就构成情节严重,因此,需要具体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自主理解和认定。其四,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裁量权。这一自由裁量权可以从法律条文中的“可以”、“应当”、“得”等表述中体现出来。其五,法律原则之下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虽然现行法律条文没有规定,但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又必须予以处罚时,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
下享有的自由裁量权。
快播公司在此次行政处罚之前也曾被其他行政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而此番又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了巨额罚单,这一问题可用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来解释。快播公司因其侵权行为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限期整改的决定之后,仍未改正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本案中快播公司的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8671.6万元,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侵权情节和违法行为的后果等因素,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具体数额的确定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并无不妥之处。
二、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的运用
(一)比例原则的概念
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学概念,译自德语prinzipderverhaeltnismaessigkeit,目前在德国公法上广泛运用,有学者称其为公法领域的软化剂(weichmacher)。③比例原则是指国家机关所采取的措施与采取该措施所要达成的目标二者的联系应当是相适应的;国家机关所使用的方式如果对相对人超出其应受的处罚时,造成其不必要的损害,就应当取消该方式;在国家措施可以达到使用该措施所追的目标下,应当尽量避免给相对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将损失的可能降到最小程度。④(二)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运用
比例原则包含三个子原则。具体如下所述:
1.适当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手段应当适合于实现行政目的或者有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这一原则是一个目的取向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能够实现意欲达成的行政目的,那么该行政处罚就属于行政不当。那么,应该如何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采取了一个最低标准:只要手段不是完全(vollig)或全然(schlcchthin)不适合即不违反比例原则。⑤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最低标准不是以以客观结果作为依据,而是以行政处罚作出时,行政机关是否考虑到相关目的为依据。
关键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比例原则;听证程序;听证当事人权利
案情简介
快播是由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推出的一款可以点播视频、查找资源的播放器软件。快播不主动生产内容,但却以其便捷的搜索和qvod点播功能吸引了众多网民的青睐,为盗版和不良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传播、收看渠道。快播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其他正版影视网站却因快播的侵权行为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快播公司的发展模式一直饱受业界诟病,并且该公司频频遭正版影视网站起诉或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处以2.6亿元人民币的罚款。2014年6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该张罚单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史上的最高罚单。
这一事件见诸媒体后,引起了很大反响。快播公司此前曾被行政机关处以过行政处罚,此番又被处以天价罚单有何依据?这一天价罚款的数额如何确定?快播公司在面对行政处罚时有何权利?笔者将对这些问题通过下文进行浅显、简略地阐述。
一、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权
(一)行政处罚简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①目前为止,对行政处罚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表述,大多由行政法学者根据自身研究总结而得出。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一些情形下甚至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行政处罚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有专门的《行政处罚法》,用以规范行政处罚这一行政行为。
然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可能详尽规定行政处罚的一切事项,因而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量权限,以便更加灵活、机动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出现了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问题。
(二)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具体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在什么幅度内处罚所进行自由裁量的一种权力。
自由裁量权存在于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之中,表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法定幅度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最高、最低幅度内作出行政处罚。例如对胁迫、诱骗及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二,法定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具体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而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范围内选择适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但不同的行政机关可以适用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并不相同。其三,对情节严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条文中常见的“情节严重”的表述,是不确定的一个法律概念,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就是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自主判断的一种自主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没有规定哪种行为或行为到达哪种程度就构成情节严重,因此,需要具体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自主理解和认定。其四,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裁量权。这一自由裁量权可以从法律条文中的“可以”、“应当”、“得”等表述中体现出来。其五,法律原则之下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虽然现行法律条文没有规定,但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又必须予以处罚时,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
下享有的自由裁量权。
快播公司在此次行政处罚之前也曾被其他行政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而此番又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了巨额罚单,这一问题可用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来解释。快播公司因其侵权行为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限期整改的决定之后,仍未改正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本案中快播公司的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8671.6万元,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侵权情节和违法行为的后果等因素,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具体数额的确定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并无不妥之处。
二、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的运用
(一)比例原则的概念
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学概念,译自德语prinzipderverhaeltnismaessigkeit,目前在德国公法上广泛运用,有学者称其为公法领域的软化剂(weichmacher)。③比例原则是指国家机关所采取的措施与采取该措施所要达成的目标二者的联系应当是相适应的;国家机关所使用的方式如果对相对人超出其应受的处罚时,造成其不必要的损害,就应当取消该方式;在国家措施可以达到使用该措施所追的目标下,应当尽量避免给相对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将损失的可能降到最小程度。④(二)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运用
比例原则包含三个子原则。具体如下所述:
1.适当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手段应当适合于实现行政目的或者有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这一原则是一个目的取向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能够实现意欲达成的行政目的,那么该行政处罚就属于行政不当。那么,应该如何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采取了一个最低标准:只要手段不是完全(vollig)或全然(schlcchthin)不适合即不违反比例原则。⑤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最低标准不是以以客观结果作为依据,而是以行政处罚作出时,行政机关是否考虑到相关目的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