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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哪去了

2022-06-08

贾书建

“工读学校”是什么呢?有一部法叫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本是一部重要的教育法律,可叹的是在当下的学校里几乎不提了。该法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三十六条规定:“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揭示了“工读学校”的地位与性质,它对应于而又有别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校,它是由法律所规定了的、政府举办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小学生和初中生,进行矫治、教育的专门学校。

本章明确了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条件与程序。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即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条件是“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第三十四条对此做出了界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还规定:“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亦即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程序,确认了“原所在学校”作为独立申请者的地位。送工读学校,一般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但在下面几种情况下:1.家长不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2.家长放弃管教孩子。3.家长无力管教孩子等,即使“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同意,“原所在学校”也可以单独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可见,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具有强制性质,不是学生或家长愿意与否的事情。为了保证送工读学校的顺利实施,公安部门应当介入并协助,实践表明这一点非常必要。

举办工读学校是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社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与教育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其“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定信念,不愧为一件功德无量的义举。毫不过分地说,工读学校是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在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之前,所能够抓到手里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它不是横亘在学校与少管所或监狱之间的单向桥梁,而是一艘救运“失足浪子”回航的渡船。

应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1999年Il月)的头几年,工读学校办得还是很不错的,与普通中小学校的联系也比较紧密,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与教育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许多事情就是这样,上面重视,下面响应,各方联动,想办不好都不容易。当时我正在某初中当校长,对情况还是非常了解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经学校党政工团联席会议讨论,填写“工读预备生登记表”,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即为“工读预备生”。视情节轻重,“预备期”为半年或一年,期间不思悔改者,可以随时送工读学校;学籍仍然保留在原学校,毕业证也由原学校颁发,体现了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不让其一时的污点成为终生的遗憾。此举本身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的心灵就能起到一定的震动作用,许多学生就此同头、走上正途。对“工读预备生”相应的教育活动也都积极跟进,例如: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工读学校和少管所参观见学、体验生活,由工读学校学生和少年犯现身说法,请公安人员、法官做普法报告,观看法制体裁的电影、话剧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时候家长大都比较明智,少有跟学校唱反调、对着干的。再后来就不一样了,许多家长跟孩子结成攻守同盟站在学校的对立面,宁可自己的孩子“重病在身”,也不愿意“求医问药”。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戴上“工读预备生”这顶帽子,家长们施展浑身解数:一是闹,闹准?闹老师、闹学校和闹教育局。大吵大闹,大喊大叫,大打出手的我也是见过的。平时许多家长是难得一见的,学校三请四拜都不来,这个时候显出对孩子“高度负责”了,有关的、无关的齐出动,小报记者自然也不会甘于寂寞,甚至有“黑社会”背景的人也掺和进来,形成声势浩大的“学闹”集团。这也丰富了我的教育认知,“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一个差生(尽管我对这个词极为反感,还是不情愿地借用来了)后面往往站着不止一个差家长”,这些话果然不虚。二是赖,耍赖,赖着不走,“给什么处分都认了,孩子哪也不去!”三是转,转学,转到其他学校就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咱只要啃花钱,孩子到哪不能念书?”四是流,流失,家长把孩子从学校领走,从此就蒸发掉了,相当一部分孩子过早地流向社会而堕落。我从中得到的深刻启示是:家庭教育是首要的和重要的;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收到最佳效果。

没有生源,工读学校注定要自消自灭了。

若问我们现在还需要工读学校吗?回答是肯定的。理论上讲,人都是可教的,但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不可能把所有学生都能教育好。而法律又严格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不准开除学生,那么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矫治与教育,将何去何从?不过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工读学校想要办起来、再回到从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也许是我太过于悲观了。

(作者单位: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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