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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企业遭遇国际专利壁垒的现状与对策

2022-06-08

赵丽敏 刘 鹏 青岛理工大学

近年来,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纠纷成为全球通信行业的热点事件,专利诉讼成为各家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和获取高额专利费的重要市场竞争手段。在此背景下,中国智能手机企业也频频在海外遭遇跨国公司设置的专利壁垒,给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抹上了一层阴影。

一、智能手机企业遭遇国际化专利壁垒的现状

智能手机制造的一大特征是技术高度密集,一部智能手机涉及到的专利数量超过20万,各种专利费用已占到出厂价的约30%,可见专利在智能手机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智能手机专利大致可分为标准专利和应用专利两大类。其中标准专利又称必要专利,是任何手机都必须使用的基本专利。标准专利在2G、3G时代就掌握在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高通等国外公司手中,到了4G时代,除了这些跨国公司,华为、中兴、大唐等中国企业也掌握大量核心基础专利。目前,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诉讼主要围绕标准专利展开。另一大类专利是应用类专利,例如苹果发明的滑动解锁、多点触控技术。相对来说这类专利重要性不如标准专利,其他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回避。

自2010年以来,随着规模高达 2000 亿美元的全球智能手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纠纷愈演愈烈、专利战火硝烟弥漫,苹果、谷歌、三星、摩托罗拉、诺基亚、HTC等知名企业均被卷入其中;我国智能手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这几年来,与跨国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一直不断,出海较早的华为、中兴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专利。2011年仅爱立信就同时在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向中兴提起饱和式的专利诉讼,目的在于阻止中兴进入欧洲市场。爱立信是全球通信设备巨头,其每年的研发投入超过50亿美元,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核心专利、移动通信专利等方面都有数额巨大的专利储备,已经获得35000项专利。中兴苦斗几局后以合理代价和爱立信达成全球和解。

目前受制于专利的缺失,以小米、酷派、一加等国产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新兴品牌迈向海外的步子走得比较艰难。2014年12月11日,小米公司在印度被爱立信印度子公司告上法庭,随后德里高等法院通过了一项单方面禁令,要求小米暂时不得销售、推广、制造或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标准核心专利(SEP)的相关产品。爱立信宣称:“小米公司获益于我们巨额的研发投入而拒绝为我们的技术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这是不公平的。”不久,印度本土企业Micromax起诉一加公司在印度市场销售搭载Cyanogen系统的手机,侵犯了其专有权,申请法院对一加手机发布营销、销售和进口禁令,并于12月17日得到了德里高等法院的批准。

二、智能手机企业遭遇国际化专利壁垒的原因

(一)长期以来中国市场对专利的保护意识和力度较弱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资料,全世界范围内每年发明创造成果的90%-95%体现为专利,其中约70%最早体现在专利申请中。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成本以及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关注较多的环节是如何研发新产品和独特的营销方式,却往往缺乏对知识产权竞争战略的充分关注,在专利侵权与维权问题上投入的精力不足。

此外,我国的专利诉讼环境过于宽松,判罚力度较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有关专利侵权的判罚力度较轻;并且起诉方还要面临巨额的诉讼费用,投入产出比低,这种较轻的判罚力度也打击了海外专利拥有者在中国进行专利诉讼的积极性,使中国成了专利诉讼的化外之地。基于这种宽松的专利诉讼环境成长起来的中国智能手机企业,往往对于侵犯其他企业专利心存侥幸心理,自然难以适应国外严格的专利诉讼环境。

(二)国内智能手机企业大都起步晚,专利积累特别是基础专利的储备少

专利是智能手机行业的强大竞争武器,每项专利的背后都意味着庞大的研发经费、长期的研发投入和巨大的研发风险,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强力支撑。相对于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等老牌的手机厂商而言,我国的智能手机企业大都起步晚,存在研发投入不足,专利积累较少的问题,所持有的更多是外观和应用功能上的专利,真正的核心专利非常缺乏。而很多手机领域的通用技术都早已被国外公司申请了专利,如诺基亚拥有的专利数超过10000件,这意味着任何手机企业的生产都已绕不开诺基亚。

这些无法回避的基础专利致使我国智能手机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被动地位,要使用这些垄断性质的专利,只能被迫支付昂贵的专利许可费,否则一旦走出国门,就会成为竞争对手的攻击目标,引发大规模的专利诉讼甚至禁售。因为专利储备少,国产智能手机企业中兴、华为、联想等均需要向诺基亚、高通、爱立信另行支付手机售价约8%-12%的标准专利许可费,但是目前我国多数手机企业都没有和这些公司签订专利授权协议,因此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就加大了陷入专利纠纷的风险。

(三)跨国公司通过大规模的海外专利申请谋求巨额垄断利益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海默和金德尔伯格就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初步阐释了跨国公司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通过知识产权壁垒提高其他国家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从而获取垄断利润的现象。在智能手机领域,目前全世界80%以上的通信专利技术都掌握在高通、爱立信、诺基亚等企业手中;手机操作系统主要掌握在微软、苹果和谷歌等企业手中。

这些跨国公司在国际范围内通过大量申请专利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迫使被许可方向它们缴纳巨额的专利费。如高通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市场和手机芯片市场上占有支配地位,其征收的高额专利许可费被业内称为“高通税”,微软对每部Android手机征收5~10美元的专利授权费,仅2013年就获得了20亿美元的Android设备专利授权费。跨国公司从垄断中尝到的甜头越大,就越借专利授权的名义来谋取巨额垄断利润。

三、专利壁垒对智能手机企业国际化的影响

(一)影响智能手机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许多智能手机企业起步较晚,专利储备有限,当他们试图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就成为难以克服的市场准入障碍,接踵而来的专利诉讼使其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从而为其国际化进程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阴影。面对高额的诉讼费用和败诉后带来的昂贵的专利许可费,利润率较低的智能手机企业势必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了它们的跨国生产与经营。

以印度市场为例,爱立信收取的专利授权费为设备售价的2.5%,这笔不菲的专利授权费就成为了国内智能手机企业开拓印度市场的沉重包袱。

目前印度是全球第二大手机市场,正处于功能机向智能机转型时期,市场发展迅猛,消费潜力巨大。小米公司进入印度市场后,短时间内就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如今,在东南亚、印度等专利保护力度不算很好的国家,我国手机企业也开始遭遇跨国公司的诉讼,这必然将深刻影响我国智能手机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二)对其他市场和其他跨国公司产生示范效应

由于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卷入知识产权纠纷,一旦同类案件大量增加,将对其他市场及其他握有知识产权的跨国公司带来示范效应,给正在迅猛成长和谋求国际化发展的我国智能手机企业带来巨大挑战。

例如,爱立信选择在印度起诉小米,如果爱立信针对小米的诉讼能够获胜,那么苹果、微软以及诺基亚等其他掌握基础通讯设备专利的大公司也很有可能效仿爱立信,在多个市场发起专利诉讼,引发对我国智能手机企业的全面打击。同样,如果小米在印度的专利诉讼中败诉,必将殃及到小米新进入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等市场,而且会给正在印度等东南亚市场上发力扩张的金立、OPPO、TCL等诸多智能手机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三)影响其他智能手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一部中国制造的智能手机,从芯片、存储器、屏幕等硬件,到操作系统等软件,绝大部分都采用进口产品,产业链条上的大部分关键技术环节,还掌握在国外智能手机巨头手中。比如,高通和英伟达、夏普和康宁、索尼分别掌控着高端芯片、触摸屏及摄像头的专利,国产智能手机企业更多地只是担任着组装者的角色。

对于一些专做海外市场的中国智能手机企业来说,一旦专利垄断巨头在它们的目标市场上利用专利或其他手段对关键技术进行限制,或收取巨额专利授权费、专利侵权费,或者采用临时禁令、永久禁令将它们的产品挤出市场,就将直接威胁到这些智能手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深圳智能手机品牌基伍为例,2011年正是基伍冲进全球出货量前十之际,它在印度突然遭遇了爱立信和诺基亚发起的专利诉讼战,致使它在专利战中深受重创、市场销量锐减。

四、智能手机企业如何突破跨国公司的专利壁垒

第一,灵活运用各种专利战略,迅速补强专利短板。对于我国智能手机来说,除了依靠自身研发获得技术专利外,还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各种专利战略迅速补强专利短板。首先是交叉授权。华为、中兴、联想、TCL等企业,凭借自身的一定程度的专利积累,可通过专利交叉授权的方式应对专利壁垒,如华为、中兴两大专利较多企业分别与三星、苹果、爱立信签署了一系列专利交叉授权协议。其次是专利收购。比如在TCL收购阿尔卡特、联想收购摩托罗拉的过程中,专利收购是其投资并购的主要战略目标之一,其中,联想于2014年耗资29.1亿美元并购摩托罗拉智能手机业务,获得了其拥有的约2300件发明专利授权和2.1万项专利的交叉授权,有利于联想进入欧美等成熟市场时获得专利保护。

第二,缔结专利联盟,联合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联营。当前,随着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产品的技术集成度也越来越高,制造一项产品的核心专利技术更多的是被几个跨国公司共同拥有。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这些公司会将各自的专利技术组合在一起,建立独特的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相应的专利许可框架,依靠集体力量实现市场垄断,或进行专利打包许可,实现专利联营。为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联营,我国智能手机企业也需要缔结专利联盟,对内专利共享,交叉授权。比如,小米等专利较少的企业,可以给予华为、中兴等专利大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共同应对专利战。专利联盟成立后,如果外国公司起诉我国手机企业,联盟就可以调查这家外国公司是否侵犯了联盟内任何一家企业的专利,如果有侵权行为,专利联盟也可以在国内起诉这家外国公司侵权,要求禁售甚至罚款,或者谈交叉授权的问题。

第三,积极参与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真正提升市场话语权。目前,跨国公司通过将专利与标准相结合获得一种垄断地位正成为趋势。其他企业如果要加入某一行业,必须符合该行业标准,必然要使用与行业标准相结合的专利,从而不得不高价购买跨国公司的专利授权。过去五年,高通仅在专利授权方面的收入就高达350亿美元。面对这种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趋势,我国企业只有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才能增强我国厂商在未来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打破既有的国际标准垄断。在我国通信行业,继大唐、华为、中兴等几家大型通信企业提出的TD-SCDMA成为国际电信联盟批准的3G国际标准后,这几家通信企业研发的TD-LTE-Advanced在2012年又被确定为4G国际标准之一。这意味着我国在通信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方面有了一定话语权,并将为国产4G智能手机节省大量的专利授权费。

第四,积极应对专利诉讼,高度重视主动维权。2013年,全球智能终端专利诉讼案件超过2000件,占全球总专利诉讼案件比为33%,可见专利诉讼在国际市场上是常见现象,积极应对专利诉讼是我国智能手机厂商国际化的必备能力之一。企业首先要做到熟悉专利保护协定、外国专利规则,并可提前在相关国家或地区做好重点专利的战略部署。在专利诉讼中,尤其要注意专利的失效日期以及专利的实际残值,切勿因粗心为过期专利买单或超额付费。对于有些外国公司欲借专利诉讼排挤竞争对手,我国智能手机企业应当理直气壮地应诉,甚至提起反诉,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公平竞争。2011年以来,面对InterDigital、TPL、flashpoint等专利运营公司在美国陆续发起的手机专利诉讼和337条款调查,中兴公司积极应战,均赢得了终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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