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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事实与叙述、记忆、理解

2022-06-08

高兆明1 洪峰2

内容摘要 对历史的观察、理解以真为前提。对历史真相的认识在持续开放性对话中获得。历史在持续开放性地回到曾经的事件、反复阅读思考中被书写,并在叙述、记忆、理解中存在。对历史的叙述、记忆、理解,既要有科学精神,更要有自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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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哲学的历史历史的真历史虚无叙述记忆

作 者 1高兆明,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洪峰,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南京210097)

依据观察历史的不同方法,黑格尔将历史分为“原始的历史、反省的历史、哲学的历史”。“原始的历史”是对某一时期观察、叙述的历史原始素材;“反省的历史”是历史撰写者以“自己的精神”即主观偏好对历史素材资料的理解与整理;“哲学的历史”则将历史理解为自由精神的生长史。“哲学用以观察历史的唯一的‘思想’便是理性”,理性精神将历史理解为一个“合理”过程。黑格尔以思辨的方式就“历史及其认识”提出了三个重要问题:第一,对历史的观察有不同角度,甚至不同角度各自均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是,无论如何历史不是简单的材料堆砌。第二,历史是需要被理解的,一方面,历史的理解建立在事件、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基础之上,“真”本身是一个持续的敞现过程;另一方面,历史理解的合理性与否有赖于理解的依据。第三,自由精神是合理观察、理解历史的真实依据,即,离开了人类文明的自由精神生长过程,那些个别事件、事实无法被合理理解,人类历史无法被合理把握。

历史事实或“真相”问题

当我们能够谈论“历史”时,首先就面临两个问题:作为事实的“历史”,以及在何种意义上、以何种眼光观察“历史”。前者基本属于“真”(真实、真相)的问题,后者基本属于“意义”的问题,前者又与后者总是无法分离地纠缠在一起。历史以“真”(真实、真相)为前提,没有“真”就无所谓历史,然而,诡异的是,对当下事件的描述也有可能截然相反。那么,究竟什么是历史中的“真”,如何保证历史的“真”?

在历史观察、理解中首先应当坚持“真”的存在。不过,此“真”有两种含义:其一,首先是“真实”的、曾经确实发生过的事件的“真相”。曾经的“有”就是“真”。此“真”或“真相”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使历史成为一门严肃的科学。历史不是文学艺术,在历史认识中不能无中生有编造,也不能故意抹杀。另一方面,“真相”本身具有批判性。一切欺骗谎言在真相面前都将无处遁形。这就如布迪厄所说:“社会科学即使仅仅描述事实与效果,即使仅仅揭示某些机制,它产生的效果也具有批判性。”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基本理由,追求“真相”就成为历史认识与理解的第一要务。其二,“自由精神”及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类文明趋向。这是对历史事件观察、理解、判断的“真”的标准。如果失却了“自由精神”之“真”,一切历史事件均无法被合理认识。

法国历史学家弗里森曾从所谓历史学术的角度否定曾经发生过奥斯维辛大屠杀,理由是只有“亲眼见过”德国纳粹毒气室杀人的存在者才能证明毒气室存在。而这意味着除了当时直接参与的纳粹分子以外,只有在纳粹分子用毒气杀人时在毒气室内待过且能够活下来的人,才能证明此事件的真实性。显然,这是做不到的。当事的纳粹分子或死亡或逃避或保持沉默,而能够从正在发挥杀人功能的毒气室中活着走出来则绝无可能。对于我们这些活在当代且又通过不同途径了解二战历史的人来说,弗里森的用意很明显。弗里森是要否定那些具体历史资料、事件的真实性。他是想通过一个学术性问题来否定纳粹屠杀行为的存在,是要洗刷纳粹法西斯行为的罪恶。

不过,弗里森于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证明一个事件的确实存在?这似乎是一很荒诞的事情,这就如同怎样向那个裸体的皇帝证明其是裸体一样。但这又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必须证明。

对这种已发生的事件曾经存在的证明,有直接与间接证明两种途径。直接证明是事件当时的实物,当事者的描述、叙述、记录。然而,即便是这些实物、描述、记录本身,仍然是可被质疑的。因为,即使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对象的观察、描述、叙述,即使这种观察、描述、叙述排除了一切主观任意、是尽可能客观的,也可能彼此间有明显差异,甚至截然相反。这才有了史学上的所谓“孤证”一说。即使不是“孤证”,也未必是“真”的充足证明。观察、描述的角度差别往往造成了这种证据上的差别,不同的观察、描述角度,会有不同的叙述与记录。这就如同长发飘飘、婀娜多姿少女的背影,与面部毁容痉挛,或者口吐瓜子、满嘴污言秽语的正面描述之差别一样。这些不同角度、彼此差异的历史观察、描述、叙述,均是“真”,只不过是有限、部分的“真”,彼此间并不拒斥。当然,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是如何还原事件本身之“真”,以及如何合理地理解与解释这些差别。

不过,即使是这种所谓尽可能客观的观察、描述、记录,也不是纯客观的。历史记录没有纯客观,一切观察、描述、叙述、记录总是具有主观性,总是不同程度地具有黑格尔所说的“反思”性。主体的观察视野、是否带有滤光镜、主体的观察敏锐性以及对何敏锐,注定了主体的观察、描述、叙述总是有选择性的。古罗马凯撒所写《高卢战记》与《内战记》,也难以免于其观察视角所决定的选择性。这就如凯撒自己所曾说的那样:“人不管是谁都无法看清现实中的一切,大多数人只希望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和想要的现实而已。”因而,在此意义上,所谓客观观察、描述、叙述、记录的“真”,也只是像是“真”的。如果再加上主体基于价值立场的自觉选择性描述、记录,那么,关于曾经发生事件的描述、记录之“真”,就更是显得脆弱。

当我们说历史的“虚无”时,此“虚无”所指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言,对曾经发生事件存在的否定;一是在价值论意义上言,指一种价值立场、价值态度,对过去发生事件的否定性判断。然而,对曾经发生事件存在的否定这一说法本身值得疑问。因为,如果“曾经发生”的已被来自直接与间接的诸多方面实证材料证明确实存在,那么,对这种已经被证实曾经确实发生过的事件的否定,无非是缘于两种情形:其一,发现了新材料,证明既有叙述所依据的材料有重大讹误,对原认为曾经发生的事件的存在需要进一步证明(或证伪)。这属于科学态度的范畴,对此要做的是进一步作科学考证。其二,基于某种价值立场的别有用心。如弗里森那样为纳粹法西斯辩护而无视大量历史证据,或如某些日本人为了否定军国主义法西斯暴行,利用具体数字的差别做文章,从根本上否定二战期间南京大屠杀的发生。这样看来,即使是在编年史意义上的历史事实,在根本上亦有赖于观察记录者的价值立场与态度。一般说来,在编年史中,记载什么、不记载什么,从何角度记载,用何种言语表达陈述等的选择,有赖于观察记录者的价值立场与态度。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历史中没有真实可靠的结论。一切经过理性仔细质疑后能被确信的,就是真实的。中国古代有个“盲人摸象”的故事。此故事的本意是反对认识的片面性,告诉人们只有对事物有全面完整的认识,才能获得真理性认识。而能够避免认识片面性的途径只有一个:认识的开放性,使多元认识彼此持续对话,理性地寻求各种直接、间接证据以证实(或证伪)相关叙述或描述。只要坚持认识的开放性,坚持多元认识间的持续理性对话,总是会形成关于“真”的共识的。至于弗里森所要否认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无论是来自遗址遗物,还是集中营幸存者的描述,以及来自二战期间及其后的一系列相关数据,一切具有正常理性能力的人,一切只要不是故意混淆视听、为法西斯纳粹暴行辩护的人,都能从这些直接与间接证据中,无可怀疑地确信奥斯维辛大屠杀的存在。

不过,这种对历史事件“真”的认识,还仅仅是指向曾经“有”这一孤立事实,尚未进入自由精神“生长”的生命过程,没有意义。曾经“有”的是如何进入历史、成为历史过程一部分的?一个曾经发生过的事件在经过若干年后如何存在?这就提出了历史的持续叙述与记忆的问题。

历史的叙述与记忆

法国哲学家利奥塔认为:对于历史的认识,在绝对一元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解体后,面临碎片化、多元化的认知与叙事时,应当以开放的态度不断地回到历史中去,通过反复揭示来认知、叙述、判断历史。在他看来,“持续地思考与书写历史”是最重要的。这种“持续”思考与书写是“不停地回到那些曾塑造话语类型的事件中,从而在它们中发现曾被禁止发出的声音”。

根据利奥塔的观点,历史是在持续不断地阅读、思考、书写中存在,换言之,在不断地回到曾经存在的事件中存在。一个文明,即使曾经存在、辉煌过,但是,如果不能被后人“回到”“现场”、“回到”曾经的事件中去,不能持续不断地被阅读、观赏、思考,那么,时间的风霜可以磨灭过去的一切痕迹(沉睡在地中海中的亚特兰第斯文明、玛雅文明、三星堆文明,在相当长时期内就是如此)。换言之,这种持续不断地阅读、思考、观赏、书写过程,是对曾经发生事件的不断解蔽过程,而此解蔽过程本身又构成了历史的书写与创造过程。根据这种理解,如果离开了能够持续不断地思考与书写,历史就有可能是被遮蔽、进而成为“虚无”的。

如前所述,历史判断或历史意义的第一前提是历史事件的真实存在。然而,事件、事件现象与被言说、描述的事件,并不相同。当历史事件现象被言说、记录下时,就已不是历史事件现象本身,而变成了对历史事件现象的一种主体的认识与描述,且主体是以特定的语言符号系统——如康德所说的先天范畴——去认识与描述现象。即,被言说、记录、描述下的,是被理解与整理过的现象。正是这种理解与整理,使现象具有特定秩序与意义。在此,就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被言说、记录的历史事件的两个关键要素:其一,任何一种具体的言说、记录总是基于某一价值立场、某一角度所做的言说、记录,因而,总有局限性与片面性。要避免这种局限性与片面性,尽可能使言说、记录与事件本身相符,则需要有不同立场、不同角度的言说、记录。其二,任何言说(或记录)者的具体言说(记录)所使用的具体语言、词汇、符号系统,均有其所理解的特有含义。只有在其所理解的那个意义上理解、把握此语言、词汇、符号系统,才能理解其所言说(描述)的那个历史事件本身。对历史事件现象的认识与描述者,在何种角度观察现象、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这些语言符号系统,这是能够通过既有记录、文字、言说进行历史判断的前提。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的价值信仰体系,会有不同的概念体系,并用这些概念体系去理解、把握那些散乱无序的实存现象,使之成为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无法理解这些概念体系本身,那么,我们是否还能准确理解被这些概念体系所言说、描述、记录、把握的曾经发生的事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意味着如果要能够准确还原当时的记录现象,则必须满足双重要求:清晰与准确把握当时记录者的观察角度,清晰与准确把握当时记录者使用语言符号系统的特定含义。否则,所谓历史现象就不能在观念中真实再现。

观察历史现象可以有多个角度,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描述。基于不同描述,事件本身呈现的样式与内容就不同,甚至截然不同,“文革”过去已近半世纪,时下不断有人以个人经历的方式重现过去的“历史”。然而,这种重现基本是以受害者的面貌出现。受害是历史的观察角度之一。然而,有受害就有加害,有受害者就有加害者。谁是加害者?刘少奇在“文革”中的遭遇经历令人唏嘘、同情,然而,我们又该如何看待他在“文革”前的一次次政治运动中的身份与角色?甚至更进一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文革”中可能都不仅仅是受害者。在事后“回到”“现场”去的记忆、描述中,主体会基于自身的各种利益、意识形态,有意识地遮蔽曾经事件的某些角度与某些内容。这种观察角度的差别提示:更有可能合乎历史真实的认识,是来自多角度、多种认识之间不断地“回到”“现场”的质疑、对话。否则,历史就有可能是没有“真实”的真实性。这种没有真实的真实性,较之彻底否定的历史虚无主义,危害丝毫不减。历史不能只有一个或几个叙述者与记录者,否则,被遮蔽了的历史不仅不能使人类从自身的经历中增长智慧,相反会使自身弱智。

当我们说历史在持续不断地阅读、思考、书写中存在时,意味着如果我们不能“回去”“阅读”,那么历史就不存在。即,如果一种曾经发生的历史被从记忆中彻底抹去,人们不能“回去”阅读、对话,那么,这段历史就从历史中消失。这种被从历史中抹去的历史,是一种彻底的历史“虚无”。历史作为已经发生的事实,似乎是客观、无可改变的。然而,历史不是简单的事件,历史是文明及其演进,只在文明演进中才有历史。一种事件如果不能汇人人类文明进程中,不能在人类文明进程中获得存在,那么,此事件无论是对于事件发生的当时人言,还是后人言,均是虚无。历史事件是通过当事者的观察、记录、叙述等以符号的方式被记录,并使得后人们能够不断“回去”阅读,与之对话。曾经发生的历史,如果没有通过各种符号(包括语言)的方式被保留、记录下来,就会因人们无法“回去”而变成“虚无”。

这样,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要作为历史存在,就有赖于两个基本前提:其一,事件当事者、在场者的观察、同忆、叙述、记录;其二,这些观察、回忆、叙述、记录以符号的方式被保存。如果当时由于诸多原因没有详细的符号记录存在,那么,只要有当事者、在场者的存在,仍然有可能事后补上。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没有这些符号的存在,或者这些符号记录极为简单、粗疏,或者即使已经有了某些记录,但是这些记录被人无意或有意地通过强制方式灭失了,而且事件的当事者、在场者又都已随着时间逐渐死亡了,那么,这些事件还存在吗?一个不能被人们反复阅读、对话、记忆的事件,不能成为历史,或者换言之,在历史上是“虚无”,这正是我们当下对重大人类社会现象(如两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法西斯现象、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与残杀尤其是南京大屠杀;文化大革命等),做尽可能多的记忆、留下更多符号性记录的紧迫性缘由。

历史有真相,历史曾经发生过的,作为事实即为真相。然而,历史在记忆中,一切没有进入记忆的历史就没有真相。当曾经发生的没有以曾经发生的样式完整呈现,而是零星地乃至扭曲地呈现;当这些曾经发生的没有留下基本的符号记录;当这些曾经发生的在时间中被慢慢销蚀、不再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时,那些曾经发生的就成了谜——甚至连谜也不再有,历史亦不再有。那些有意想掩盖曾经发生的某些内容的别有用心者,正是利用历史真相的这种诡异性,或者在时间中销蚀一切记忆,或者将已有的记录符号尽可能地掩藏乃至毁灭。他们是别有用心的历史虚无主义创造者。弗里森是一个历史虚无主义者。不过,由于他没有能力足以毁灭记录纳粹法西斯暴行的全部证据符号,他只能通过制造思想混乱扭曲来否定历史,他还不能成为这种彻底毁灭信息意义上的虚无历史的制造者。

古罗马有种“记录抹杀刑”。此种刑罚旨在消除相关人员的所有信息记录——包括言辞、文字、雕塑等一切形式。此种处罚对于极其珍视名誉的古罗马人而言,较之斩首更为严厉。此刑事实上不是用来对付普通平民或大臣们的,而是用来对付君主帝王的。在古罗马历史上,受“记录抹杀刑”者寥寥可数,且受其刑罚惩处的也并非都是昏君乱帝。“记录抹杀刑”是要将相关君主帝王从历史上彻底消失。已经发生的不能改写,但是,已经发生的可以被抹杀。已经发生的如果不能被记忆、叙述,则会在悄无声息中从历史中消失。阿伦特所说残暴专制国家的“有组织的遗忘”,只不过是这种“记录抹杀刑”的当代存在。

文明如同一切事物一样,在生命绵延中存续。一切具体、特殊现象的存在总是有限的。可能无限存在的是信息:通过信息的世代流传绵延不绝、生生不息。要从物质肉体上消灭一个人或一群人,相对比较容易,但是,要使一个人或一群人从历史上彻底消失却很难——除非消除一切与其相关的信息。自古以来的历史,总是胜利者所书写的历史,因而,在此意义上,就难免是片面的、被改写了的历史。也正因为历史总是胜利者书写,正因为存在着类似古罗马的“记录抹杀刑”,所以,我们所阅读或熟悉的历史就难免有被“抹杀”(或遮蔽)过的。即,也许有些片断从我们所阅读或熟悉的这些历史中彻底消失了——这意味着记忆中的历史与曾经所是的那个历史可能不一,甚至可能有重大差别。这些被“抹杀”过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真”的历史,因而,也难免“虚无”。这些被“抹杀”过的历史,往往难以被后人所理解——因为那些被“抹杀”丢失了的片断,往往构成文明进程中的显著地标,成为完整准确理解一种文明样式无法回避的内容。人为地抹杀、遮蔽,使社群、民族曾经经历的成为碎片化的,不仅失却了可以理解的历史正常脉络,更重要的是可能失却了自己可以仰慕的灵魂。

由于历史是在言说、文字中被记忆、保留、理解、创造,进而成为历史的,因而,言说、文字本身就成为历史的前提。如果连这种可以言说、表达的文字都被强制取消,那么,原本由这些言语、文字所记载、记忆、言说的文明演进中的事件及其过程,由于无法言说、记忆而被抹杀。要消灭历史,最根本的是消灭记忆,消灭语言文字。这就可以理解,当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在东三省、在台湾强制推行日语、禁止使用汉语之用心歹毒。消灭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不是肉体的,而是文化的。文化的抹杀与终结,是对一个民族灵魂、生命之根的毁灭。

这样看来,言说的叙述、记忆可以创造历史。将曾经发生的“有”说成是“无”。这种“虚有”是另一种类型的历史“虚无”。这是化无为有的“创造”历史。尽管这种历史“虚无”与前类表现迥异,但是,就历史本身是任意的“虚无”这点而言,却是一脉相通。希特勒的宣传部长戈培尔深谙历史、叙述、记忆之间的此种道理,将言说、宣传作为一种创造历史、真实的方式:谎言重复千次即为真(事实、真理)。事件是被叙述记忆的,当被反复出现的言说、文字填充脑海形成记忆,且这种言说文字的内容本身成为记忆的习惯时,它就被人们当作确信无疑的事实与真理。

在人类漫长历史中,历史“虚无”早就是许多政治家的一种自觉政治实践。历史“虚无”是后来者对既有事件、人、事的一种态度。政治中的真相往往是被筛选、被故意提供的,它是主人手中的芭比娃娃,总是依主人的喜好情趣被打扮。在此意义上,当我们说到历史、说到要警惕历史虚无主义时,首先要求的是真相及其敞现,是要能够以自己的眼睛、大脑、思想去面对曾经发生的所留下的各种可能信息,仔细认真倾听来自各个方面的各种声音,并以理性的态度一一辨别。

这样,历史“真相”之“真”其实就有两种含义:一是历史事件的“真”;二是曾经发生的历史事件对历史本身的影响之“真”。如果不能进入历史自身的再生产过程,不能为后人自觉意识,不能成为自由精神生长过程中的一部分,那么,曾经发生的在此意义上亦是“虚无”。曾经存在的,如果不能持续不断地进入思考与书写过程,则是虚无。当某一历史阶段中的在场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以声音、文字、图像等诸多形式将自己的那种经历保留,不能将自己作为亲历者的经验、感受,根据自己的眼睛与心灵如实地记录下来,那么,随着这些在场者的逝去,这个历史经历、阶段就有可能被永远尘封——尽管不可能如庞贝古城那样突然完全消失,尽管也会留下各种片断、零碎记忆,不过,这些记忆就真的是零碎、片断、片面的了。由于历史在持续思考与书写中被建构,所以,最重要的是持续不断地思考与书写。这种持续不断地思考与书写,在开放性的对话中进行——它不断地试图“回到”曾经发生的事件中去,并试图听到各种声音。这种持续不断地“回到”曾经发生的与持续不断地思考与书写的过程,亦是历史本身被创造与书写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历史不再只是过去、曾经的,而是当今的,成为活在当今的历史。我们、当下均在历史中并成为历史。

这样看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首要的是对历史的科学态度,是对历史的去蔽、解蔽,是各种不同声音持续心平气和地对话、辩驳,是在对历史真相的历史认知基础之上,对历史意义的认知与判断。

历史事实的意义

阿马蒂亚·森在与罗尔斯对话“正义”问题时,曾表达过一个思想:观察的视角决定观察及其结论。黑格尔将“哲学的历史”理解为是自由精神的生长史,是要为历史确立起理解的坐标,将历史理解为人类走向自由的文明史。只有用自由精神的生长眼光,才能从繁杂的历史现象中理解历史,并洞悉理性的狡黠。“自由”应当成为我们认识、理解历史的主轴。尽管我们对何为“自由”可能有不同的认识,然而,我们只要能够承认人不同于万物的自由特质,只要能够承认我们都不希望生活在恐惧之中,那么,我们不仅能够承认自由是我们的追求,而且能够根据常识判断什么是不自由,并在免于恐惧就是自由的意义上理解自由。

对历史“真相”的追求,是为了理解历史。甚至“真相”本身的获得也有赖于对历史的理解。“谁用合理的眼光来看世界,那世界也就现出合理的样子。”理解历史的核心是对人类活动意义的理解,进而明晰人类活动的基本方向与基本方式,澄清什么是有意义的活动,应当追求什么,应当怎样生活,应当建立何种社会秩序。“欲知大道,必先修史”。所谓以史为鉴,其实就是要从曾经发生的事件中获得经验教训,寻求走向自由文明的智慧,使曾经发生的成为人类自由精神生长的环节。

人类文明演进史是一部自由精神生长史。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有自由的,问题的关键是谁的自由,是特殊自由还是普遍自由。从“哲学的历史”眼光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由一个人的自由到部分人的自由,再到普遍自由的历史。正是在这部“哲学的历史”中,我们才能合理且深刻地理解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人联合体——那是普遍自由的理想境地。人类既往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是否有意义,是否能够进入历史,以什么方式进入历史,在根本上取决于其与自由精神的关系。究竟是促进自由精神的生长,还是阻扼自由精神的生长?究竟是争取少数人的特殊自由,还是争取所有人的普遍自由?成为我们判断历史事件、历史活动意义的基本依据。

弗里森试图为之洗刷的纳粹法西斯暴行,之所以被人类文明唾弃,就在于其种族灭绝主义的反人类、反自由、反文明性质。一个以灭绝其他人、其他群体、其他种族为代价的行为,是反人类文明的,因而,注定要被历史所否定。同样,一切以征服与被征服、统治与被统治、你死我活两极对立不相容为特质的社会生活方式与秩序类型,也是反人类文明历史进程的,因而,也是注定要被历史所否定。这种否定,用黑格尔的话说,是理性在为自己开辟道路,它是人类追求普遍自由的文明进步方式。在人类文明历史进程中,总是有基于理性的自我否定,这种否定不能被认为是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不仅仅是故人书写,历史也系后人书写;历史不是过去的简单记录,历史活在当下。历史是鲜活的。历史通过人们的持续不断地与之对话,从曾经的经验教训中发现真理,进而既使历史成为当下人们追求自由的财富,又为当下的人们接着书写。正是在此意义上,一切曾经发生的又都是要经受持续不断地对话,并在对话中成为鲜活的历史。既然是对话,就必然是理性质疑、理解的。尤其是对那些曾长期被遮蔽了的,理性更会通过自己的质疑、澄清、理解,发现经验教训,使之成为人类文明前行的宝贵财富。真实合理的东西,总是会经受得住理性质疑的。一切能够经受得住持续对话并在持续对话中获得生命力的,才真正属于历史的。

黑格尔曾表达过一个思想: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对黑格尔的这一判断,尽管我们在情感上会受到强烈刺激与伤害,然而,冷静地说,在“哲学的历史”中却是可以理解的。所谓中国的历史本质上是没有历史,并不是说中国没有编年史意义上的历史,也不是说在几千年来中国没有丰富的历史经历与文明创造,而是在自由精神生长的意义上,在由一个人的自由向所有人的自由演进历程中,中国虽历经数千年却仍然停留在只有一个人的自由阶段,处于儿童期。哲学中的历史与时间,并非是自然编年史的,而是自由精神的。

如果我们能够承认人类文明演进有一般趋向,如果我们能够承认人类文明总是趋向于文明自由的,那么,中华民族的历史就必须置于自由精神生长的文明进程被认识与理解,并在自由精神生长的意义上被接着书写。“凡是现实的总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总是现实的。”凡是存在的总是有理由的,但未必是合理的。我们这一代人,究竟以何种态度理解并接着书写中华民族的历史,不仅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历史性选择,更是与中华民族命运相关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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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2][9]黑格尔,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1、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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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莫尔帕斯,孔锐才译.导读利奥塔.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 74、84-85.

[5]盐野七生,李伟译,罗马人的故事(第6卷),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9.

[7]盐野七生,田建华等译,罗马人的故事(第15卷),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113.

[8]阿伦特,林骧华译.极权主义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2008:564.

编辑 阮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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