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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方法的概念及其意义

2022-06-09

  【摘要】21世纪初,法律方法问题被提出并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对法律方法的对象、功能、范围、路径等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共识。文章从法律方法的概念、性质等方面进行简要的介绍,从而论证研究法律方法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方法;法学方法;司法公正
  法律方法研究的兴起是中国法理学的一大亮点,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方法是法律人发现、提炼、分析、归纳、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与矛盾的方法,法律方法的存在,推动了法律职业者阶层成为一个独立的知识群体,提高了法律人正确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方法的概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问题的法律化,法律问题的专业化、知识化以及专业法律问题解决方式上的制度化,法律方法问题被提出并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法律方法呢?我们先来看看学界对这一概念的基本诠释。《牛津法律大辞典》的“法律技术”即等同于我们这里所言的“法律方法”,《辞典》将其解为:“法官和律师的实务技能,利用和运用他们的知识去处理争议或者达到其他预期结果的手段。每一个法律实践部门都有一套实践技能和方法。”王泽鉴先生认为:法律方法或法律技术是“为达成一定政策目的而限制,或扩张侵权责任时而采取的手段”,并将“法院如何解释适用法律,以促进侵权行为法的发展”作为技术之一。葛洪义教授认为: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人(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陈金钊教授认为:所谓法律方法是指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根据法律分析事实、解决纠纷的方法。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思维方式,二是法律运用的各种技巧,三是一般的法律方法。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对法律方法尝试性地提出如下定义:法律方法是法律职业者在解决案件过程中,针对法律文本的理解、法律事实的发现及法律的具体适用所采取的技术或手段,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决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权威性。
  二、法律方法的特征
  关于法律方法的特征,学界已经有一定的探讨。如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专业性、法律性、实践性、文化性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拟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法律方法的规范性、专业性
  法律方法必须从既有规范出发,严格依法办事。法学是以研究法规范为主要任务的一门学科,法学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是一门规范性学科,它的表述不仅要真实,而且需要正确。英国著名的大法官柯克曾对国王言道:“我很清楚,您的理解力飞快如电,您的才华超群绝伦,但是,要在法律方面成为专家,一个法官需要花二十年的时光来研究,才能勉强胜任……法律乃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在当今社会中,就法律方法而言,它需要法律职业人员具备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要求掌握理论法学的内容、应用法学的理论;实体法的规定、程序法的价值;中国法律体系的内容、外国法中的相关制度等。
  (二)法律方法的实践性、应用性
  法律方法是具体的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实务活动中,依据特定的实践评价标准,对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具体法律问题,做出实际的决定或安排,因而具有明显的实践性与应用性。可以说,实践性构成了包括法律方法论研究在内的整个法学学科本身最为显明的品格。法律方法的研究本身即构成狭义的法学,而且其所研究的对象又是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司法裁判活动,因此法律方法的实践性可谓不言自明。20世纪以来,各派法学逐渐将研究的视角从立法转向司法,均开始关注司法裁判或法律适用方面问题的研究。英美法系自不待言,既便是大陆法系法学家的作品,也不再拘泥于单纯的法条的抽象研究,而更多是从具体的裁判个案入手探讨相对抽象的学理问题。
  (三)法律方法的复杂性、技术性
  法律方法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多元的方法体系。法律方法既包括对法律文本本身进行理解的方法,也包括法律事实的发现及法律适用的具体技术。法律方法既有面对文本与事实时,如何发现、解释“意义”的问题,也包括在特定案件中,通过最佳手段来解决案件争议的问题。实际上,法律职业者所面对的问题远比知识的内容和结构更为复杂,它需要经验、技巧。如果只知固守法典的字面意义,或者只懂得生搬硬套某个判例,那不仅使案件的公正解决无望,同时也丧失了人们对司法制度的信赖。正如庞德所言:“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它们的适用与执行,适用法律的人必须使法律贯彻它的功用。除非把法典的适用及立法任务,付诸受过训练有经验有能力的法官,便不可能有健全的司法。”这就意味着在法律实践中,法律职业者必须将知识转化为技术,将法律的原理运用于解决具体的个案之中,从而使案件的解决既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也有高超的技术内涵。
  三、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法律方法论、法律技术
  法律方法、法学方法、法律方法论和法律技术是四个相关的争议较大的概念。探讨法律方法的概念,难免要对这几个概念进行辨析。
  (一)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
  有学者对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作了区分,认为“法律方法是运用法律的方法,表现为执行、适用、衡量、解释、修改等;法学方法是研究法律和法律运用的方法,表现为分析、批判、综合、诠释、建构等。在此等层面上,法律方法重知识和理性的运用;而法学方法则重价值与意志的实现。由于法律是一个有限的知识和理性领域,法律方法的运用始终要考量‘法效’的制约问题。”笔者认为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在思维路向上是有所不同的。法学方法关注的是法律的根本性问题,诸如法律(包括各个部门法律)的性质、内容、作用、特征等,主要从法律的外部因素或者法律与外部因素的关系中,深入思考法律的重大且根本性的问题;而法律方法一般要求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来思考和解决我们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律作为解决各种问题的依据,侧重于法律系统的组织性和内部实施机制研究,而不是重在对法律的批判性考察和学理性分析。如在我国,作为法学研究方法主要运用者的法学院教师,往往通过方法论的创新,持续深入地开展对法律的批判性考察。而作为法律方法运用者主体的法律职业者,通常表现得对现行法律更为忠诚。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内在关联,前者必然影响、指导后者,而后者则是对前者的检验和推动。
  (二)法律方法与法律方法论
  实际上,在国外,法律方法论的使用似乎并不是很严格。例如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对法律方法论做了这样的解释:“可用以发现特定法律制度或法的体系内,与具体问题或争议的解决有关的原则和规则的方法知识的总和”。这个解释与我们所说的法律方法其实很接近。笔者认为法律方法是“法律人为解决特定法律问题、纠纷和矛盾而采取的法律上正确的途径、路径、步骤、措施、手段等”。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们希望努力使法律方法成为提高法律学习者、职业者运用法律、运用体制的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方法论始终是一个很体系化的东西,法律方法论则侧重于一个完整的、体系化的法律方法,那些关于法律人工作方法中更深层次的问题,可以在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领域继续进行。
  (三)法律方法与法律技术
  法学是一种实践智慧,它不同于技术的方法仅是单纯的规则应用。有学者认为:“技术的本质仅是制作或生产出东西,只是工具或生产手段,而且其目的存在于生产或制作之外,技术只是将学到的原理或规则简单地运用于具体的事物,既可学习又可传授。”而方法的本质是在思维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它不是技术层面法律的机械化运用倾向,它需要运用思维做出司法决策,即运用法律规范与程序,技巧并智慧地运用原则、规则、程序、原理及各种方法。法律方法是一种对法律决策者的劝导性理论,各种各样的方法论日益形成因而我们必须对其综合地运用。法律技术关注的是知识,是对知识的逻辑重建,而忽视的很可能是鲜活的司法过程。法律方法是指法律的应用方法,而这种应用是一种包含逻辑与文化的历史过程。
  四、研究法律方法的意义
  (一)法律方法是正确适用法律的有效途径
  在某种程度上说,法律的制定不是目的,而是使得立法者的意志在社会中得到更好的实施,然而缺乏科学、合理的运作方法,再好的制度与法律也不能保证有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法律方法主要是探讨规则与案件之间的关系,既要关注一般规则的适用,也关心个案中的具体情况,它搭建起规则与案件中的空白地带,使法律职业者在适用法律中找到正确途径,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决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权威性,增加法律适用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
  (二)法律方法改变法本体,成为法本体的一部分
  法律方法改变法律的一个途径是通过法律解释改变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并以此改变法律。在这方面,国外法院对法律原则、概念的解释具有示范意义。例如:布朗案的判决使美国教育平等的法律规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兰赛姆诉威斯康星电力公司案,法院将“电力”确定为“人类能够制造或者生产、控制、输送的一种能源——一种可消费的产品”;德国的一个案件中,将“硫酸”界定为“武器”。在对这些概念、原则的解释中,解释方法从严格法条主义的解释走向目的性解释,这些目的带着我们寻找不同的方法,以使法律或扩张或加以收缩。因此,法律方法是法律本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代中国,法律方法的进步就显得更加重要,加强法律方法的研究,更有助于法律职业者寻求疑难案件中的公正。
  (三)法律方法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
  公正、发达的法律方法体现了司法经验的积累,是司法活动科学化、合理化的标志;突出了法律职业的技术特性,有利于社会控制机制的形成和发挥效力;成为联系法律从业人员的纽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法律方法的存在,使法律职业者都能够尊重既往的法律方法,能够在共有的法律思维上考虑同样一个案件,理性地告诉人们怎样的法律执行才是合理的、合法的。因而法律方法对于司法公正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方法的恰当运用,将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结语
  法律方法通过影响法律人的思维,使其能运用法律规范灵活地解决纠纷。没有法律思维的支撑无法谈论法律方法,法律人在司法过程中,要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追求理解的正确和判决的公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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